七迳镇党委、政府,区纪工委,区各职能局(办),市驻区各单位,区管企事业单位:
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潘伟春同志任茂名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茂名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超勇同志任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陈露露同志任茂名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茂名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晓丹同志任茂名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和国资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茂名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和国资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茂名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