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促进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称《措施》),本《措施》自2023年9月28日起实施。
现特邀行业专家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戴耀武秘书长为市民做解读。
问题一:制定本《措施》的原因是什么?
戴耀武:自2020年4月国务院批复茂名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氛围日益浓厚,为推动我市跨境电商产业更加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茂名综试区建设,结合茂名市实际情况,茂名市政府特制定本《措施》。
问题二:本《措施》主要支持内容是什么?
戴耀武:《措施》主要内容包含支持对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支持内容和标准、其他说明等四部分。具体扶持措施共九项十五条,拟在综试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建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发展、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发展、海外市场拓展、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建设、运营和发展、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跨境电商创业孵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问题三:《措施》的有效期是多久?
戴耀武:《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至《措施》实施前奖励事项可以参照此次印发的《措施》执行。
问题四:《措施》支持对象包括哪些?
戴耀武:《措施》支持对象主要包括:
(一)从事1210、9610、9710、9810等海关监管代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及服务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
(二)为上述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企业孵化、仓储物流、报关通关、品牌建设等跨境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和行业组织。
(三)满足《措施》支持条件的其他企业。
(四)上述企业均需要依法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成立、依法纳税,在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方面无不良经营记录,在《措施》有效期内在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开展业务。
问题五:支持对象如何申请支持?
戴耀武: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措施》支持条件的支持对象可根据业务主管单位印发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提交相应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满足《措施》支持条件的申报主体将会在政府工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主体,将会由业务主管单位经按有关规定向企业拨付支持资金。